如果,在一个医疗机构治疗A,主治医生没有告知患者一些情况,导致治疗出现偏差,去找主治医生,发现主治医生已经跳槽到另外一家医疗机构B。该主治医生推脱说,我已经离职,与我无关,去找医疗机构A。医疗机构A认为,你虽然离职,但是你的治疗过程还未结束,你应当继续治疗。而且这是因为你主治医生治疗不当,或者没有完全告知患者可能情况,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医疗机构A承担次要责任。 请问到底是不是这样? 医疗机构A又该怎么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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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承担之后追究该主治医生的责任。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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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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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管找该医疗机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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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机构承担。该医生是职务行为,后果医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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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承担之后追究该主治医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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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此情况反映给卫生局,要求做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鉴定,主治医生的责任由医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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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生只是职务行为。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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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其后果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如果医生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后可向医生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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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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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