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是09年8月15日签订购房合同,总房款60万。我按约定于10年8月18日办理交房手续,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发现房屋多处漏雨(内墙、厨房顶部、餐厅顶部、书房顶部、次卧顶部、厨房窗户、次卧窗户、卫生间窗户、主卧窗户四周)需维修,当时未办理拿房手续(拿钥匙)。期间多次提出拿房仍发现多处漏雨点并告之维修,维修人员在现浇顶内侧顶部多处打孔灌堵漏王(厨房顶部、餐厅顶部、书房顶部、次卧顶部)、房顶外侧凿开混凝土重新浇筑并在屋顶做防漏层,经多次反复维修至今未修好。请问开发商是否违约?如开发商违约除违约赔偿款外我换能要求其他赔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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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你的损失。比如,确实反反复复仍没维修好,可视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构成根本或重大违约,你方可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房款并计利息,同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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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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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反反复复仍没维修好,可视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构成根本或重大违约,你方可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房款并计利息,同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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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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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直接交涉不成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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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对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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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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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实际损失超过违约责任数额的,还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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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构成根本违约,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承担损失。具体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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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