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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公公用4000元钱买了大爷家的老房子,昨天大爷家又拿4000元钱给公公要回房子。 20年前老房子这件事没有合同和书面证据,这几年房子交的有关费用的单据和前几年刚换在土地使用证都在公公手里。当时的具体情况是大爷家要把房子卖给村里另一村民的,二爷家两个孩子想要买下来的,可是没有4000元钱。公公只有老公一个儿子,公公拿出4000元钱把房子买了下来想二爷家孩子长大了给侄子。现在二爷家侄子已经有自已的新房子了,老房子也就留在了公公手里。大爷家现要想要要回老房子,把公公告上的法院。 这种情况需要怎样处理,请您给分析分析。谢谢!

征地拆迁
2012-08-21 11:12: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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