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期间,由一方借贷未还,若干年后复婚,法庭追讨此笔欠贷,要夫妻共同承担此笔贷款。如果另一方并不知有此笔借款,也不愿承担还款责任。请问如何向法庭申诉?请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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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异后发生的借贷且另一方并不知情的应由该借款人自己承担。你只要在庭上提供具体证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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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只属于一方债务与自己无关都是需要自己举证的。不然法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一般都会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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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要举证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只是用于借贷一方的挥霍,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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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另一方不承担债务,等待对方提起诉讼,积极应诉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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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