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住在一个合租房子里 后半夜一点那个人来我家亲戚的卧室里找茬 先动的手后两人扭打的过程中那个人的眼睛不小心被碰红了去了医院恢复视力后眼底还有点小问题不影响视力医生说半年后看情况看是否要手术对方立马要求手术并要求我方出全部费用 前期的治疗我方已经出过医疗费 后对方又找了警察在做笔录的时候笔录跟我方说的无意碰伤写成打伤 我方当事人当时在警察局一害怕签了字责任应该怎么算 要是赔偿该怎么算 是否双方都有责任 我方用不用出全部的医疗费
-
就具体的赔偿问题不不能协商,可以诉讼解决
-
对方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
对方也有责任,其损失也应自行承担一些。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