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了别人一万块钱,他起诉我了 ,我败诉了,但是我没有钱还,现在对方申请执行队了,执行队让我去签字,请问我应不应该去签这个字?还有,我名下有一套房产,在还贷款,我没有经济收入,还不上钱,执行队能执行我什么啊?如果没钱还 能拘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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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强制执行,对于有能力而不履行的,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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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实是没有钱还,是不能拘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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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的人找你,你应该去。你名下的房产不能执行,因为你只欠他一万元,房产的价值太大了。如果你没的执行能力,执行局可能会拘留你,如果你有执行能力而不执行,还可以能会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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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名下的房产,法院不能执行。有可能对你采取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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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才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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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对你采取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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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