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戚在99年与妻子离婚,孩子归女方,父方每月支付60元抚养费至其独立生活为止。两三年之后双方又都各自再婚,组建新的家庭,此后就一直没有联系。到前段时间,亲生女儿突然来找父方要抚养费,她今年17岁,称其不给就告到法庭。关键是双方早已再婚,孩子总这样来找对双方家庭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父方想用钱解决,但不知道给多少算合理,担心是无底洞,怎样才能断清,不再对父方的家庭造成困扰?麻烦律师帮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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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时的协议。
如果诉讼,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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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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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支付到年满十八周岁。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面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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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儿可以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但依法支付到十八周岁为止,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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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只需支付到十八岁为止,如现在就参加工作并有经济收入就可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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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