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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纠纷的是林地的边界划分。当时按人头分得林地3.5亩,由于修三柳高速征收了1,17亩,由于征收之前政府通知砍掉树木,所以砍掉树木之后也无人打理,就长了很高的草,看不到之前做记号的树桩,爸爸就误认了一个树桩做边界标记,但后来防火烧了野草之后,老爸发现的做标记的树桩,所以向政府提出重新划分边界,与我们隔壁的是做村委主任的,由于政府的改革需要村委主任的投票,所以镇长比较偏向他,要求老爸五五分那纠纷的土地,老爸不服,政府就一直拖着,不予办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经济相关
2012-08-19 22:08: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