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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在斑马线上被车撞到了,当是人走到斑马线中间位置才跳的红灯,车主没有下车救伤者,当我得知小孩脚被压在车的左前轮下时,叫车主倒车把我小孩脚取出,车主不仅不倒车,还拿出电话号来打,欲是找人来。于是我与车主拉扯起来,把车主脸抓伤。对于我有何责任,对车主有何责任?

交通事故
2012-08-19 16:53: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对车主的脸部应承担侵权责任,而交通事故方面,车主可能是全责。
  • 警察认定责任 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 按责任赔偿 。您抓伤车主 需要赔偿车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各方事故责任大小一般依据事故认定书确定,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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