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4母苹果园,因修路被占用,请问因此而产生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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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土地进行征用补偿,征用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政府会事先发出征用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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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赔偿你可以参照《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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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具体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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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果树树龄分为不同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幼龄期 (区分树种)
30-50元/株,每亩不超过220株
初果期 (区分树种)
80-300元/株,每亩不超过120株
成果期 (区分树种)
300-500元/株,每亩不超过80株
衰老期(区分树种)
260-120元/株
详细咨询建议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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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家庭承包地还是其他方式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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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