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怀孕了,而我不想打掉,如果我自己把孩子生下来,而且以后不想跟他结婚过日子,这样孩子能上户口吗?如果向他父亲要生活费能要到多少?他父亲是事业单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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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婚了,孩子户口还在前夫那里,离婚时是判给我的,她是居民户口我们是农村户口,请问能迁来吗?村里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孩子生活在这里不能没有户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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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要支付社会抚养费。生活费按照当地的实际生活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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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后才能落户,男方需要支付小孩的扶养费,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0--30%,有需要可委托律师操作,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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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可以要求不抚养孩子一方按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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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