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年满16岁未满18岁,因一时冲动,恐吓、软禁了他女朋友并同时打电话威胁他女朋友父亲要3000元,但是这一切都未成功。受害者也未受到伤害。现已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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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构成绑架罪。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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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江门的专职律师,非常欢迎您加我的Q或者随时来电联系。这种有可能已经构成绑架罪。如果是绑架罪的话那就严重的,因为绑架罪是重罪,情节轻微的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进去会见了解案情,从而才能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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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经过调查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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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