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孩子的父亲感情一直不和,只要在一起就会不断地因为小事而争吵,我们有一个儿子现在2周半了,一直是我妈妈帮我一起带,儿子需要花钱找他要时,他总是推三阻四的不肯给。从09年到现在我们一直没有在一起过,就算这样,今年七月份我从老家带着儿子跟他出来做生意,才第二天又吵起来了,他又赶我走,我觉得我们根本没办法再在一起过生活。我跟他能离婚吗 如果离婚孩子可能判给我吗?
-
谁提出离婚,与小孩的抚养权没有关系,照你这个说法,小孩由你抚养的可能行很大。
-
判给你的可能大
-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争取
-
无法协商的你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并收集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由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可以起诉离婚的
-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把小孩判给你,你最好提供小孩一直跟你和你妈妈在一起生活的证据。
-
一般来说以有利于小孩成长为原则。
-
离婚是你的权利,如果认为双方感情确以破裂,可以协商离婚或诉讼离婚。根据孩子目前的状况,应该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
本律师专门处理家庭婚姻案件,建议你来电咨询。
-
你好,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
-
你好,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
-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