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辆单车相撞,只买了强制险。事故我是主要责任、她是次要责任。对方两个人一人住院了、牙齿掉了3颗,要出院等3个月在修复牙齿·一人皮外伤。请问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医院方面和善后问题我该怎么办,还有一些务工费用、交通费用保险公司是怎么赔偿的?烦请老师答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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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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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理赔责任,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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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保险公司在你的承保范围,根据责任限额赔偿,余下的,但由你按责任比例赔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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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险里面包括三部分的赔偿,当机动车方有责任时: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因你造成的损失主要是医药费及务工等费用,又没买其他商业险,医药费仅能从10000元里面得到赔偿,如果不足,得由你个人承担。至于其他误工等损失,得由你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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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限额为12.2万元,超出部分自己承担。赔偿数额按双方责任分担,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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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