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现有住房面积为352平米。其中临街90多平米在城市道路红线内。临街老房屋坍塌,准备从建。城建局和国土局说要建房必须退到道路规划红线以外。并且在办理建房用地批准书时收走我《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国土局说要在房屋建成后把道路红线内所占用的土地面积直接从土地证上无偿裁掉,大约为90多平米。 土地性质为出让国有土地居住用地。 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该怎么办?
国土局答复是我房屋从新建成后,需从新制证,土地使用证上面那90多平米必须被裁掉,请问如果真的被裁掉,等到来拆迁时候我还能要求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