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被车撞了,左手断3节,左脚断3节,肇事司机理由:1、自己确实没钱;2、其车是全保险。所以自己不出钱,但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表示,必须治疗4万块钱以上才考虑垫付医药费,同时交警在这时也不能想出更好的办法,只是表示要我们自己家先垫付医药费。肇事司机、保险公司、交警队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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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保险公司需在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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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势较严重,如肇事方不出医疗费,可以起诉,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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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垫付也是一种方法,这样可以使手上的人及时得到救治,日后再结算。也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先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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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