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满14周岁)和他的另一个同学(满14周岁)为了报仇把受害人(满14周岁)头部打伤使其住院4天共花费6000块,现受害人家属有3种赔偿方式:1、一次性赔偿10000块医药费,复查费,以后有后遗症什么的都不用我们负责,2、先赔偿6000块医药费,以后复查的费用和复查出来的结果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住院)全由我双方家庭出,3、由法院判决。请问受害人这样要求赔偿是否合理,如果法院判决的话我弟他们会不会被判刑,用不用负法律责任?注:受害人在被打伤之前因经常吸食K粉现在整个人看起来有点迟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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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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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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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