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一个外企职工,因为一次工伤正在和公司协商中,我工伤是10级,所以希望公司能够给予我赔偿。可公司的律师说,赔偿可以,但是,是按我基本工资(600元人民币)给我,可我平常工资都能达到3000元。我感觉很不公平,我想问下,律师,公司到底应该怎么给我赔付,还有,我还能享有哪些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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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你的实际收入赔偿。
二、还有医药费、扩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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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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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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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为实际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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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