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次性付款,已经付给开发商30万,还余下40万由于种种原因已无力支付,这种情况下应如何解除购房合同并退房?
(1)逾期在___90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1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90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2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2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请问根据以上条款 若我们退房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总共应该赔偿开发商多少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