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村一村民因为小事发生了口角,后因双方情绪过激厮打在一起。对方用一铁锨很拍向我胸部,铁锨被拍断,我胸部出现血迹。我把对方的腿部刺伤。随后对方到派出所报了警,并做了事发鉴定。在这期间我一丁点都不知情,派出所也没有告知我,也没有取证。在事发后一月后派出所传唤我,并说对方做的鉴定为轻微伤。说让我们调解,如果调解不好就拘留我。我想问一下,派出所做的对吗。我和对方该如何解决。谢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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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伤的均应拘留,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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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不对的,你们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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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的处理部分地方有违法律规定。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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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