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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村一村民因为小事发生了口角,后因双方情绪过激厮打在一起。对方用一铁锨很拍向我胸部,铁锨被拍断,我胸部出现血迹。我把对方的腿部刺伤。随后对方到派出所报了警,并做了事发鉴定。在这期间我一丁点都不知情,派出所也没有告知我,也没有取证。在事发后一月后派出所传唤我,并说对方做的鉴定为轻微伤。说让我们调解,如果调解不好就拘留我。我想问一下,派出所做的对吗。我和对方该如何解决。谢谢回应

民事相关
2012-08-16 21:00: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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