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定了8月2号到4号的房间,临时有事不能在2号按时入住。我也提前告知了卖家2号不能入住。卖家说根据他们家的合同是一分钱都不能退。(卖家的合同条款:《退房合同》因特殊情况需退所订房间,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以已付款的比例相应为:72小时前10%;72小时至48小时为50%;48小时至24小时为80%;24小时内为100%。订房后调整入住日期,按以上退房条款处理,高价房换低价房不退差价。)我现在申请了淘宝退款和客服介入。淘宝客服处理的结果是我违反了酒店的退房合同,由我自己承担2号产生的费用。我想知道酒店方面自己定制的退房合同是否合法合理?法律承认这样的退房合同吗?依据在哪里?**处理的结果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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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到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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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不违法的,按你们的合同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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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具体详细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到办公室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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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