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大人有事不在一周没交房费,经协商,顾客与经理双方达成协议,转天交齐房费。可就在前天晚上,两个孩子出去买饭,门没关严,就虚掩着。等回来的时候门已被紧紧锁严。找服务人员开门,她们置之不理,后来说是经理关的,这时经理已经回家,值班的就给经理打电话,通话过程,经理不但态度恶劣,而且对于做出的承诺已反悔,因客房里有电脑有钱有手机,经理不仅对她私自进去房间承认错误,而且还说谎告诉孩子门坏了。就在这期间,另一个孩子心脏突然不舒服,需要用药休息,可服务人员面对这件事反而视而不见,而且在电话中经理还很恶劣的冲孩子喊:“打120去!跟我有嘛关系”。最后孩子家长给老总通电话后,这才同意开门。那个孩子已经难受的不行了,上气不接下气,从楼梯摔下来脚踝处有多处擦伤,甚至怀疑孩子的腰被摔坏,如果这件事告上法庭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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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描述,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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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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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但是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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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困难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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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摔伤的,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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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