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二零零七年五月在家乡医院住院。医生通过B超判断我子宫上大小两个肌瘤。决定用微创方式切除这两个瘤。手术完毕,医生没让我看切下的瘤。第二天我要求看,医生让我到相关的房间看,结果这个房间的工作人员说没有了。我问小肌瘤切下没有,医生承认没切除。为此,他同意退给我4000元医疗费(实际花了6000元)。他嘱咐我如果以后再通过B超查出还有这个大瘤,就说这个大瘤切除留下的疤痕。当年冬天我因为别的病查B超,医生告诉我这个大瘤还存在,我相信手术大夫的话,以为这只是个疤痕,没管它(当时的B超检查结果我没保存)。从去年到今年三次B超检查,发现还有这个大瘤,而且是零七年手术的大瘤位置。我又请B超专家做B超,才知道这个大瘤不在子宫上,在子宫后方,在骶骨前,附近有控制大小便和下肢的神经,零七年那个大夫应该是不敢做这个手术,就把伤口缝合了。我现在又因做这个大瘤做检查,四处找能做这个手术的医院和大夫,知道北京一家医院有把握做这个手术,费用十万左右。请问零七年的那个大夫应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纠纷
2012-08-15 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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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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