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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过世 留有一处房产 共子女4人 其中三人决定放弃房屋继承权 但子女4人不在同一城市 请问这三人可不可以分别在自己所在城市公证处公证放弃自己的房屋继承权利 请问他们需要怎么写这份文字材料 请问其三人都公证放弃后房屋是不是由没放弃的子女一人继承 请律师详细讲解 在这谢谢您

继承
2012-08-15 19:30:1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分别在自己所在城市公证处公证,是由没放弃的子女一人继承。
  • 其三人都公证放弃后房屋可以继承。
  • 要他们写个放弃的字据就行了
  • 声明人:XXX, 男(女), X年X月X日生, 现住址……

      本人生父(生母)XXX于X年X月X日在XX(地名)去世, 在……(地名)留有遗产。根据XX 公 证处X年X月X日签发的X字X号继承权公证书, 我是……遗产(遗产名称)的合法继承人之一。 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该项遗产的继承权(或我自愿将该项遗产的继承权转让给我的妹妹( 母亲或其他人)XXX(姓名)。

      声明人(签名)

      X年X月X日
  • 可以分别作出公证。
  • 你好,可以分别公证放弃,再由没放弃的子女一人继承
  • 分别在自己所在城市公证处公证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 可以在自己的城市作放弃继承的公证。其他人都放弃了就由没有放弃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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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