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o1o年5月8日,我在海口某医院剖腹产,导致大出血,医生把我的子宫切除了,但还是出血不止,后经北京的专家来诊断,进行第三次手术,肚子剖开后发现是血管脱落而导致出血的.病人在医院住了58天,花费31万多!曾找过医院协商赔偿事情,但医院却说我已登报报导此事,若想赔偿 必须要通过法律程序!现在事情已过去两年了,还能打官司吗??

其它
2012-08-15 21:21: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