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爬到山顶上照了一张我所在城市的全景照,这张照片在去年市委宣传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特等奖,今年这张照片被他人盗用,同样被送到市委宣传部参赛并获一等奖(3000元),现通过比对,这次获奖照片确实是我去年所照,只是照片上通过PS添加了两个人和一群小鸟,照片并未留我的名字,我认为今年参赛的作者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下私自对我的照片稍做修改进行参赛并获取了经济利益(修改的地方只占整张照片的10%),是侵犯了我的著作权和署名权,请问律师,这算侵犯著作权和署名权吗?如果走司法程序我将会得到怎样的赔偿?还有,被修改后的这副照片的所有权是他的还是我的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