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2012年6月3日在广西容县**院顺产出生。第一胎第一产.体重3.4kg 宫内妊38周 5天.无宫内窘迫.出生时哭声响亮。各项检查都正常。阿氏评分十分.医生将我儿抱出产房时跟我家人说我生产时羊水三度混浊。怀疑小孩有吸入性肺炎。医生以高危新生儿将我儿转科到该院的新生儿科。24小时都由医院护理医治我儿。医治12天后。医生通知我儿病重需转到玉林市**医院。到玉林市**医院确诊我儿在转院前以患上:1新生儿脐炎、2新生儿脓毒血症、3感染性休克、4 呼吸衰竭、5循环衰竭、6 心肌损害、7肾功能衰竭、8 心律失常、9新生儿多器官功能损害、10 真菌性肠炎、11新生儿播散性血管内凝血。广西玉林市**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们全力去抢救我儿。但经过十一天的医治。最终还是抢救无效,小孩在6月25日以病去。我无法面对我小孩这样病死。。。心中的伤痛让我快要疯掉了。我们要向广西玉林市容县**院讨个说法和公道。为何我儿在他们医院住院十二天中。为何患上这十一项疾病。从病历中可以看出广西玉林市**院根本没有诊断出和医治这些疾病。在护理中让我儿感染上新生儿脐炎等。引起细菌感染全身器官。产生病变也没有发觉。没有及时做相关检查、诊断和医治和护理。在我小孩10号-15号高烧五天中。温度39。2度-39。7度两天。心率每分钟190次。也没有做任何检查和用药。每天就是温水浴。直到14号下午才用一次退烧药.之后就没有再用药.造成延误了我儿的病情。导致我儿错失最医治时机而抢救无效而病死。造成了悲剧的产生。一开始医院答应跟我们私下协商调解处理事情。在知道我们小孩入土之后,才叫我们通过法律解决。当时我们没有对小孩进行尸体解剖。当时卫生局和医院说小孩病死七天内尸剖鉴定才有效。当时我们以为医院能协商解决。当时我们在失去小亲人悲痛中。没有意识到尸体解剖的重要性。错过了时间.就没有做.就让小孩入土为安.之后多次找医院协商.现在悲痛万分的我们想帮我病去的儿子讨一个公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