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离婚前有个三岁的女儿;离婚前小孩就已经患有血小板减少的病;离婚协议书写的很清楚两个一起分担费用;可是目前小孩每个月都六千多一个月的治疗;现在我到处是欠债用了好几万了;我每次去找我前夫出费用的时候都说没钱;还说出伤人的话;现在小孩随时都有危险;请问我该怎么去起诉;起诉他会出费用吗;他是肇庆人;可他们一家都在佛山做生意;我要去哪里起诉他;我很无奈很着急;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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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已经判决,对方不执行的,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需要增加抚养费的,需要另行起诉,你的问题建议还是当面咨询律师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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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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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很复杂,如果方便的话最好电话或者当面咨询,如果能帮忙我愿意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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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他承担之前你已支付的费用,建议直接带资料委托律师处理,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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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起诉了,胜诉后他若不支付,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起诉就永远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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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他;看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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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