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其它国籍前,有一套房产。房主是我的名字。现加入其它国籍,我是否对该处房产享有处置权?我是否对父母的房产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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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要更多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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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权利和以前一样。就是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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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按照上述规定:你加入其它国籍,属于涉外法律关系,由于你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因此你对该房屋有处置权。
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子女享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你对父母的房产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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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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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都有。没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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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