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亲属去年刚从学校毕业,应聘在郑州**公司下面一个分店上班几个月,是名普通店员,去年9月就离职。期间家里拿自己的钱存入**理财,经他手办的。今年7月12日被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拘,至今已超过一月,听说马上要批捕。这合法吗?这不是冤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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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院批捕是要求有犯罪的初步证据的,也就是已经有了可能要判刑的证据。应及时聘请律师介入,了解具体情况,有针对的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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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指控的犯罪,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全面分析。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后再决定如何辩护:为其做无罪辩护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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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存钱人没有罪。如有需要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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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构成指控的犯罪,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全面分析。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后再决定如何辩护:为其做无罪辩护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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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的叙述不是犯罪,但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基本案情后才能确定是否犯罪,详细解答建议电话或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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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信贷管理法律、法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你的亲属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则不构成该罪,当前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经过会见了解案情后方可为嫌疑人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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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信贷管理法律、法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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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