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下,我是**镇的回迁户,是这样的我家女儿出嫁了,可是户口没有迁走,在土地增值款这一块是不是还应该全额享受,关于增值款政府也有下发文件,可是到了生产队里却只说给百分之50,这样合法吗?文件下发时间是在2011年1月份。

征地拆迁
2012-08-12 22:09: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 一般地说是不享受的,没有土地就没有增值款。集体可以决定留用。
  • 如果是您女儿的地,获得的补偿,那么补偿金是你女儿的,生产队扣留补偿款,是没有道理的。
  • 一般地说是不享受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3028
犯罪未遂影响量刑吗
犯罪未遂量刑
犯罪未遂影响量刑吗
集资房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1190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行政许可听证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