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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路口,倒车撞到一人,报警后,交警判车主全责,受害人骨折,由于是外地人医院打好膏拿了点药就回宿舍了。伤口两个月就愈合好了,可到现在脚还是肿痛,不能正常工作。由于不能正常工作,被公司解聘了,前几天车主和我去事故组调节,保险公司只愿意赔偿九千元,说还是最高的赔偿,九千元还要去掉车主给我的四千生活费,这肆千元还有我在老家得医药费,来回路费,说路费只能给报二百,这样算下来我罪也受了工作也没了,八个月下来才得到五千元得补偿,我以前工资税后三千左右,请问这样对我合理合法吗?

其它
2012-08-11 14: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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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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