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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6月在广告上看到XX内衣的广告,通过电话529元购买,但是今年5月份接到他们公司的电话,问我使用是否满意,说不满意可以退货退款,之后就给我办理退货退款手续,说要交400元押金,就把529元给我退回来,我再把XX退回去,他们就把400元押金给我,我说行。之后他们给我又邮寄了一份产品,价值400元,我给他们公司打电话,他们说这个产品是赠送的,四百元就是押金,等我把货签了之后呢,他们最后说要办理退款得交400元手续费,就又给我邮过来一份400元的货,有说是赠送的,说交了手续费就可以财务部办理,到时候就先给我退929,最后我把XX退回去,在给我退那400元,我就又相信了一次,直到6月份了,他们给我来电话说我这货退不了,说他们公司的规定是购买产品在1200元才可以退货,我的529元不符合,最后连我那800元也不退了,我打电话找他们公司主管,最后他们主管说给我寄一份货价值700元,加行529元,补够1200元,就给我办理,但是这700元的货不要用就行,到时候给我退,之后我有签收了这700元的货,他们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先给我退2000元,给我邮张银行卡,但是我在邮局拿上卡以后得交1200元的保险金,我说行,只要我先拿上卡再交这1200元,如果没有卡那我就不交,和他们说好以后,我去邮局一看,他们又给我邮过来一份产品,价值1200元,但是没有卡,我就退回去了,他们就说不给我办理,他们公司的主任后来就说我之前的529给我退不了,说他们公司的规定是2200元才达到退货标准,让我再定1200元的产品,和之前的700元一样,不要用,到时候给我退,我说行,后来邮过来之后我一直没时间去签收。现在他们给我发了条信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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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0 23:52: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