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2012年7月份我和男友共同出资在广州购买首套商品房,首付是20万,每个人出10万,我男朋友在广州工作,因为广州限购,我在东莞工作,不符合广州购房条件,所以当时开上发就说只能写上我男朋友的名字。后来想想很亏,自己出了钱,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的,我们预计春节结婚。现在2个人已经协商好写份协议证明是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再在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但是又听说过户很麻烦,过户还要收费。房子是2012年7月14日买的,购房协议是7.20号签订的,房子交楼是2013年12月31号,房产证是2015年12月31号前出来。想问下写这份婚前购房协议2个人签字按指纹有法律效应吗?结婚证是在房产证出来前领的,可以在房产证出来前申请加名字吗?需要什么手续?现在名字已经加不上了,可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呢?期待你的回复!谢谢。

婚姻家庭
2012-08-11 19:22: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委托律师依法起草签订协议,并办理律师见证手续。二、因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曾永前律师。
  • 你好,你们之前的约定是有效的,至于房产证上的户名没必要一定要变更的!有证据的话,一样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希望该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你好,你们之前的约定是有效的,至于房产证上的户名没必要一定要变更的!有证据的话,一样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希望该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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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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