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医院医院工作、是聘用制的!医院适用期间2个月!可是我在此期间由于我的疏忽我把口服药发错啦!但是患者及家属都很好!并没有在意!可是科里的主任因为这事把我给开除啦!我非常不理解!有的把药都打错啦!都没被开除!我只是发错个药就把我给开除啦!患者根本也没把药给吃啦!什么事都没有!可是就是因为这个把我给开除啦!但是医院不给我护士资格证、告诉我在一年之内不能变更!那就意味着我一年之内不能找护士的工作!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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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违法、不合理;
可以投诉
追问:前提是 他们医院答应给我注册、还要我写个承诺书、就是资格证注册完得在本医院干一年、可是我现在被开啦?我还用履行他们的诺言吗?他们有权利压我资格证吗?
追问:上班之前、医院说我如果想在他们医院注册资格证、那就得签那种承诺书、按手印的那种、答应资格证注册之后得在本医院干一年、可是现在医院把我开啦?我用履行他们的诺言吗?我觉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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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卫生局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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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