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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妈有病在2000年就去世啦,我一直在帮父亲打理生意。现在因为我爸再婚,生有一男,原来我已经连我一起是三兄妹。现在大家都成家啦,其中一个弟弟有婚外情,大哥结婚10年还没有小孩。我们每人一套房,但是我住的房子还没有房产证,既不是写我的名字,请问作为女儿现在我应该怎么样去叫我爸分清楚家产呢?

民事相关
2012-08-17 11:12: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你妈妈婚前的个人财产、与你爸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份额部分,你妈的父母、你爸、你们三兄妹有权作为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你爸婚前的个人财产、与你妈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份额部分以及你爸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份额部分,你爸有权处分,可通过转让、赠与或遗嘱的方式处理。至于房产,已登记在个人名下,如无相反证据,则属登记权人所有。
  • 你好看情况而定
  • 你这里有两个问题, 一个是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另一个是遗产的分割。
  • 您好。
    1、如果各人现有的房子本身是各人自己买的,就不存在所谓的分家产问题。
    2、如果都是您父亲名下的,只是暂时分给各人居住,您可要求您爸爸办理赠与手续。确保一人一间。
    3、如果您想父亲身后才分配的,可让您父亲立遗嘱,在他身后一人一间。
  • 中间有几个问题要处理:一是你们家产的性质和归属,是财产是什么,是谁的财产。二是如果财产中涉及你母亲的遗产,你母亲没有留下遗嘱,得按法定继承处理。三是属于你爸的财产,由他自由处分, 他爱给谁就给谁。四是如果财产是你们各自的了,则没有必要分了。五、如果你们的房子无有相关的权属证明,则处理方法最好是协议处理。
  • 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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