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证电瓶车三轮车,交警说是机动车,喝了半杯药酒,血检0.82,超出了0.02,请问这会怎么判刑,后果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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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关键在于电瓶车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刑法第131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个一般处理是不做刑事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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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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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属于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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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醉驾中若无其他情节则属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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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即使判刑也可以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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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委托律师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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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