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晚上开摩托车上班,在上班途中撞到停靠在路上的拖拉机后部,交通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对方不但不赔偿还不服气责任认定的划分,于是我们把他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第一次开庭协调不成,法院说休庭调查,会根据一些调查事实,有可能的话,会对责任认定重新划分,这个法院真的可以重新划分吗?我哥哥所在的工作地方有买了保险,所以我们也同时申请了工伤赔偿,已经两个多月了,劳动局现在有派人调查了,但是因为法院的案件没有结束,;劳动局的人说是要等法院裁判结果出来,他们才能鉴定是否为工伤,我想问是不是我们现在撤销诉讼,工伤赔偿那边就会很快出来结果呢?希望律师帮帮我们,给点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