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23岁未领结婚证但是和男方办了酒席,我现在五个月的身孕,但是现在男方有了外遇,而且还致外遇怀孕,而且现在彩礼在我手上。有三个问题:1、我想单方面打掉孩子,我打孩子犯法吗?2、如果男方索要彩礼,我不想退回,可以不退回吗?3、我又没有权利对男方索要赔偿?如何要求?
-
没有登记的情况下,就不是合法夫妻。女方有权自主决i定是否生育,但男方可以因未登记而要求返还彩礼。建议当面咨询律 师。
-
你好,你有自主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可以索赔。
-
你好,女方有生育和不生育的自由;需要返还彩礼;一般情况下没有赔偿。
-
1、不犯法;2、需要返还彩礼3、一般没有赔偿
-
第一,女方有生育的权利,因此你可以选择打胎,并不违法。
第二,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主张返还彩礼,但是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的即已经由双方消费掉了,那么就无从返还了。
第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