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夫妻两人本为中国国籍,在北京结婚,婚后在京购置房屋一套并登记在女方名下,之后两人分别获得日本国籍,并共同在日本生活工作,再后来两人在日本通过诉讼离婚,但日本法院因不了解国内房屋的情况,未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现在男方欲在国内通过诉讼方式取得自己应该分得的一半房屋,该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12-08-10 11:52:0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如何起诉离婚财产分割
5601
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应该在哪里办理结婚证
民法典 2783
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应该在哪里办理结婚证
中国埋藏物的所有权归谁
民法典 558
中国埋藏物的所有权归谁
离婚财产重新分割可以吗
368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