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7/9号来公司上班的,好像这里试用期一周时间,已经签了合同了,但是我自己没有一份劳动合同,我是8/6号跟经理提出辞职的,7号去公司拿的离职申请,今天9号叫经理签字,他不签说要我再上10天班,我觉得真没必要,这公司签了合同也没社保什么的,也没见公司发布招聘信息,他说你想提前走可以,扣半个月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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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你试用期是多少确定,如果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到期要求公司结算在职期间的所有工资离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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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克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投诉到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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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辞职就可以。如对方克扣工资,可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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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天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公司也无权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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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