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我已离开公司,当时分红填的是借款单!分红的会议决定我只有盖公章的复印件,大股东现在一口否认,说不是分红是借款,向法院告我让还款。我可以要求查账来佐证公司有利润但未给我分红吗?法院会不会要求先还款、分红让我另外起诉?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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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抗辩该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2、你可以要求公司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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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积极应诉答辩,你的情况较复杂,建议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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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公司进行审计,以及取得其他的证据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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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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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你还借款,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分红与借款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应另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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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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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有证据或证据线索证明你所拿款项系分红款,则应在应诉时提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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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