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个人单位工作两个月,因为身体原因离职。第二个月工资要了几次都不给,老板说主动离职的不给工资,之前她也没这样说过,我们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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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给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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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注意证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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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准备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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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