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向我借钱买房,她的钱一个月就到期,取了利息不划算,我的钱还要半年才到期,因为是多年的朋友,她劝我把我的定期取了,我说取了要给我算活期,利息损失大,她说定期和活期之间的损失她给补齐,反正不让我吃亏,我想我利息不亏又帮了朋友。而且人家一再说只是挪用一个月就还,就全力一付。可到期打电话一是不接二是关机。后来费了好大劲找到了人,结果她借了上千万元的债,男的为了逃避债务两人来个假离婚。现在男的说借我的钱没使用在他们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不属于共同债务。请问律师这能成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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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向夫妻一方主张权利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老公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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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起诉他们夫妻俩要求共同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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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属于共同债务,建议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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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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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属共同债务,之后离婚的,无法逃脱责任,最好来电,解答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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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属共同债务,之后离婚的,无法逃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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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共同债务,建议你直接起诉两人,具体债务责任承担是他们内部的事情,你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欠款。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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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