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兴隆一个房地产开发处任主管会计。两个合伙开发人。因为利益关系两个老板发生了矛盾并对簿公堂,我为其中一个老板开过支票和做证而被另一个老板记恨遭到陷害。有一笔20万元个人从公司的借款我误以为是公司还这个人的借款了。因为公司先后从这个人手借过几百万。2009年12月20日这个人经老板同意从公司现金会计处借了20万。我在31日年底结账时记错了科目(因这个月的3号和4号公司还过这个人的借款70万)结完帐后才知道自己马虎大意下错了科目并和老板做了声明,下月结账时再调整过来,但2010年1月5日公司开始审计帐,我只能跟审计师说明情况,并在审计报告中把科目做了调整,老板也签了字。到现在因各种原因我 不 在任这个公司的会计,而帐也因两个老板之间的案子和我的案子还在公安部门。老板说我有侵占的目的,非常冤枉,但如果法律不能还我公道而判我 有罪,会怎么判。

刑事案件
2012-08-08 12:54:3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拐卖妇女罪未遂如何判刑
1895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生育险比例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职务侵占60万判多少年
刑事辩护 4938
信用卡诈骗未遂怎么判
信用卡诈骗罪 31627
信用卡诈骗未遂怎么判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