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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与他人合作办厂,他租用的土地,我投资了现金建了厂房,但因后来他没有按合同执行造成合作无法进行,2009年他得知经济园区要收回土地,想占有厂房拿补偿款就把我们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财产,在此期间我们担心在法院没有分割完,他私自进行处置,就在2009年9月份进行了财产保全,但在法院和我们完全不知的情况下他把厂房转卖并拿走了补偿款,而现在他认为钱己手,审理下去他私自处置了法院查封的财产是负有法律责任的,所以他就提出了撤诉,而法院同意了他的申请,我请问我们保全的厂房没有了,他违法了也不了了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经济相关
2012-08-07 23:06: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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