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诊断膝盖有囊肿,需要动手术,并说手术时间只有十几分钟,手术通知单上写的是囊肿切除手术,手术进行了1个半小时,手术医生出来说把半月板切除了。但是没有通知在手术外守候的家人。现在术后三个月了,病人不能正常行走。
想得到的帮助: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是的话,需要哪些证据,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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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的医疗损害,并有可能构成一定的伤残,建议复印病历和手术记录,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目前谈赔偿还为时早了一些,你需要进一步的治疗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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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属于医疗事故。保存医院出具的所有书面材料,如果有证人更好。现在病情基本稳定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医院明显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在手术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本律师在江苏沛县,江苏世君律师事务所,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或者带材料到所里找段律师当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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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医院应对患者残疾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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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