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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08年8月在网上认识,11月登记结婚。领证前他告诉我他离过二次婚,有二个儿子随他生活,我当时想离过二次婚又带孩子的男人,应该会更珍惜婚姻家庭的,我第一次婚姻没有孩子,很想对方有孩子,所以我不介意他离过二次婚。婚后我才知道他离过三次婚,是个性格暴躁,自私,狭隘,自我为中心的人,但这些我都忍下来了,有过争吵,但每次都是在我的忍让下过去了。今年六月因为小孩考高中的事,他给学校写筒历中写到孩子从小是在单亲家庭长大,我就说我和他结婚后孩子现在不是单亲家庭了,他就说你做什么了,我说这几年来我在生活上关照他,从和他领证起这个家就不再是单亲家庭`。但他还是坚持他的观点,在孩子上学的简历表上,家庭主要成员中只写他自己的名字。我生气了,再加上他与前妻一直保持有眹系的事,我就不再理他了,但家里的事我照样做,孩子我也象以往一样对待关心。现在他却以性格不合,没有感情为由上法院起诉离婚了。我和他是08年结的婚,09年5月按揭买了一套房,首付是借他父母和哥哥的总共10万,10年已还清这首付借来的钱,按揭贷款用他的公积金还,买房时因是打算是等他大儿子结婚了结大儿子住的,所以房子写了他和儿子的名字。请问这个离婚案法院会怎么判?

民事相关
2012-08-07 20: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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