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骑摩托在本村的乡村道路与摩托相撞我证件齐全而且我行驶方向正确对方没有证件而且骑到我这边来了,当时与对方相撞时对方没减速直接在我右边相撞,后来交警到现场,路面4.5米我的车位占1.3米,对方伤势很重,我已经出了一万元到交警队了,对方还找我要钱,请问我的责任划分有多大?还应该出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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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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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