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另外两个人合伙开了个类似担保公司的公司,帮上边一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资,公司开了不到两个月时间,上边的公司因为被人举报非法集资被当地公安局查封,我父亲他们的公司融资的钱也因为都汇到上边的公司而跟着负债一千万,现在公司法人跑了,另一个人不承认是合伙人,我父亲孤立无援而病倒,但要账的人还是一直找到他,有人要我父亲的房产证抵押(我父亲和我母亲已经离婚十来年,离婚证上写的是房子归我母亲所有,但没有过户),要不到房产证就说父债子还,让我来承担债务,我想问问房子将来是不是得抵账,我需不需要承担他们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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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类似担保公司的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你父亲的股权比例是多少?要账的人是与谁签订的合同……法律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建议你电话联系将详细情况说明,否则无法详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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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开公司倒闭债务不应由家人承担,除非出现了人格混同、股权代持、抽逃出资、财产互相拆借、挪用的情形,那么相对方的家人需要承担债务,其他无关人员不需要承担。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只承担有限赔偿,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资产这个框架内完成。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
如果是合伙企业倒闭,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破产并不能免除合伙人的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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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合伙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在各合伙人间互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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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承担他们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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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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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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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